关于做好2024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的通知

2024年4月9日   点击人次: 78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34)要求,切实加强我院2024届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四类困难毕业生群体实现100%就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

2.低保家庭学生;

3.零就业家庭学生;

4.残疾学生等困难毕业生。

二、建立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机制

(一)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服务、重点推荐”的原则,及时摸清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人数,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和举措,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建立校领导、学院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辅导员与就业困难毕业生“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建立动态化就业帮扶台账为每名困难毕业生指定一名就业帮扶责任人。开展困难毕业生全程全覆盖的帮扶援助,对未就业困难毕业生托底帮扶强化就业心理疏导确保每一个困难学生都得到有效帮助。

(二)加强教育引导,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就业导师要加强与帮扶对象的联系,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就业进展情况,传达就业政策,分析就业形势,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职场形象设计、就业技巧、心理咨询等方面的指导,引导毕业生积极就业、先就业再择业。

(三)开展困难毕业生“全覆盖”扶志赋能培训。定期在困难毕业生中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培训、政策宣讲等就业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强化正向激励,选树就业典型,交流就业心得,优先推荐有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参与大学生征兵、“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服务项目,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

(四)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争取财政就业帮扶资金,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人。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帮扶台账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4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并在招生就业处提供的2024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名单基础上查漏补缺,落实好“一对一”帮扶人,有针对性地帮扶困难毕业生,做好就业指导,推荐就业单位。针对每一位困难毕业生,要求至少开展3次谈心谈话(包括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推荐3个有效岗位、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并及时更新“帮扶工作台账”。

(二)进行兜底帮扶,确保困难毕业生100%就业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帮扶工作计划,落实帮扶政策,最迟于2024年8月31日前,确保所有帮扶对象全部就业,招生就业处将按照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帮扶工作台账”逐一核对、销号。帮扶工作台账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2024年9月开学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附件:2024届困难毕业生“一对一”帮扶台账记录表

 

 

 

                         招生就业处

20244月9日